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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屡创新高,各国政策如何?

怎么安装imtoken 2023-07-12 05:18:57

对于加密货币行业来说,2020年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一年。

这一年,我们经历了很多莫须有的灾难:新冠疫情爆发、美股两周四次熔断、币圈312暴跌、交易所黑天鹅……市场充满了不确定性。

今年,很多事情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PayPal支持比特币交易,亿邦国际在纳斯达克上市,Filecoin上线、跨链,ETH2.0不断更新发展,市场基础设施加速完善; 科技、金融巨头的入局表明加密资产趋势不可逆转; DeFi和NFT展现了加密市场强大的创新能力和自我成长能力……

然而,在加密货币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火热的形势下也隐藏着诸多隐患。 对于多年无序发展的加密货币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起到了关键作用。 监管部门的一举一动,也都与行业的未来发展息息相关。

临近新年,金色财经正在梳理2020年主流国家出台的政策。

美国

与三年前相比,美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政策日趋明朗。

美国国税局、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各州政府相继发布了有关加密货币的法规。

10月,美国司法部官网发布了加密货币执法框架。 全面概述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新兴威胁和执法挑战,并说明美国司法部与其他政府部门以及全球监管和执法合作伙伴的伙伴关系和战略的重要性。 该框架的第一部分将加密货币的非法使用分为三类: 1. 与犯罪有关的金融交易; 2. 洗钱和开展合法活动以逃避税收、报告或其他法律要求; 3.盗窃等犯罪。 第二部分研究了政府在面对加密威胁时可用的各种法律和监管工具,第三部分讨论了政府在加密货币可能助长的犯罪活动方面面临的挑战。

10月30日,美国能源与商务委员会通过的《数字分类法》和《区块链创新法》两项法案已获美国众议院通过,即将提交参议院审议。 数字分类法提供了“数字资产”和“数字单位”的定义,并将要求商务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报告针对数字令牌欺骗等方面的建议。 区块链创新法案将要求 FTC 准备一份关于区块链在消费者保护中的作用的报告。

11 月,美国财政部税收政策办公室高级顾问 Erika Nijenhuis 表示,美国国税局 (IRS) 正在评估对加密货币征税的不同方法。 Nijenhuis 还研究了每种方法给加密货币各方(例如交易所)带来的负担,以及每种方法带来的好处范围,例如增强合规性。 今年早些时候,美国国税局在 2020 年 1040 表格“美国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指南草案中指出,2020 年任何涉及虚拟货币的交易都需要在加密相关问题中勾选“是”选项,包括虚拟货币交易、兑换和取款。

同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发布修正案,完善证券发行豁免框架,包括修改早期创业公司融资规则,提高公司可发行证券的上限。根据 Reg A+ 规则进行 5000 万美元至 7500 万美元的投资。 美元,将根据众筹规定筹集的资金上限从 107 万美元提高到 500 万美元,将根据 Reg D 规定筹集的资金上限从 500 万美元提高到 1000 万美元。 此外,SEC还放宽了对合格投资者文件备案和投资限制的一些限制。 该修正案将在联邦公报上公布 60 天后生效。 分析人士认为,此举可能有利于安全令牌产品(STO)。

12月18日消息,美国司法部监察长办公室(OIG)日前表示,联邦调查局(FBI)需要实施加密货币战略。

12 月 19 日,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 (FinCEN) 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要求银行或货币服务企业记录或报告与未被保管的钱包相关的交易。 一旦监管生效,加密货币自托管钱包将受到更高的反洗钱标准的约束,这意味着匿名交易可能成为历史。 根据此规则,提高了 3,000 美元以上提款的 KYC 要求。 公司必须向 FinCEN 报告超过 10,000 美元的交易。 这将要求银行和 MSB 提交与客户及其交易对手之间的交易有关的信息,包括姓名和实际地址,以验证双方的身份。

3月9日,美国国会议员Paul Gosar提交了《2020年加密货币法案》,旨在明确相应的监管机构对一系列加密资产进行监管。

Paul Gosar 的助理 Will Stechschulte 表示,该法案不仅要为美国的加密资产提供清晰度,还要提供合法性。 Paul Gosar 提出将数字资产分为三类:加密商品、加密货币和加密证券。 这三类机构分别受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 (CFTC)、金融犯罪执法网络 (FinCEN) 和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监管。

此外,美国国税局可能会对加密货币交易所进行更严格的审查,目前正在与财政部合作制定明确的加密货币税收指南。 随着DeFi浪潮的兴起,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技术咨询委员会也在关注与DeFi监管相关的问题。

今年夏天,银行业监管机构 OCC,即货币监理署宣布,未来银行也将能够帮助客户托管电子货币资产。

英国

今年12月24日,时隔九个多月,欧盟与英国终于宣布达成“脱欧”贸易协议。 一些分析人士认为,在冠状病毒危机带来的不确定性以及英国退欧可能进一步削弱英镑和英格兰银行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虚拟货币可能成为英国居民未来潜在可行的资产选择或替代品。 根据加密交易所Kraken的报告,目前比特币兑英镑的汇率是去年同期的38倍。

英国脱欧后会有什么政策?

10 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 (FCA) 宣布正式禁止向零售用户出售加密货币衍生品和交易所交易票据,该禁令于一年前首次提出,将于 2021 年 1 月 6 日生效。FCA表示,由于多种原因,包括加密货币的极端波动性,这些产品不适合零售消费者。 该禁令适用于在英国或在英国开展业务的所有公司。 禁令的其他原因包括黑客事件、缺乏理解以及加密货币没有坚实的估值基础。

11月,英国财政部发表声明称,正在起草规范私人稳定币的草案,同时也在研究央行数字货币(CBDC)作为现金替代品的可能性。 虽然细节仍不清楚,但声明称该草案将要求经营稳定币的企业遵守与其他支付实体相同的最低标准。

欧洲联盟

欧盟第五项反洗钱指令(5AMLD)于欧洲当地时间1月10日正式生效。 欧盟国家的加密货币项目必须执行相应的KYC程序,以实现反洗钱(AML)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CFT)。 该法令对不少加密货币项目产生了影响。

显然,越来越多的信息表明,欧盟正在加强其在数字金融领域的国际地位,成为全球标准制定者。

今年秋天,欧盟委员会(EU Commission)完成了数字金融方面的工作,并将在欧洲法律中对加密货币做出明确定义。

9月,据欧盟数字创新与区块链团队委员会网站消息,欧盟委员会将与来自30多个国家的欧洲区块链伙伴关系(EBP)合作,测试欧洲区块链服务基础设施(EBSI)。 区块链和数字资产用例,并将在2022年推出区块链监管沙箱。EBSI是欧盟委员会和欧洲区块链伙伴关系(EBP)发起的一项联合倡议,旨在利用区块链技术在全球范围内提供跨境数字公共服务。欧盟。 与此同时,委员会特别提到了监管框架的制定,该框架将通过代币化和智能合约支持资产数字化。

9 月 24 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了新的数字金融一揽子计划,包括数字金融和零售支付战略,以及关于加密资产的立法提案。 欧盟委员会表示,新方案是该机构首次提出有关加密资产的新立法。 作为新立法提案的一部分,欧盟委员会特别关注稳定币——其价值与美元等外部参考挂钩的加密货币。 具体而言,该提案旨在在资本、投资者权利和监管方面对稳定币发行人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其中,如果稳定币发行量超过500万欧元(580万美元),欧共体要求稳定币发行人完成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 此外,该机构还希望加密资产发行方发行白皮书,并对信息披露提出强制性要求。 在 12 个月内提供总计不超过 100 万欧元(110 万美元)加密资产的中小企业将免于发布白皮书。

此外,今年7月,欧盟公布了可参与其区块链服务测试网络的节点的最低技术要求。 参与节点将测试欧盟的区块链服务基础设施代码库。 根据欧盟委员会数字连接计划 CEF Digital 上周发布的技术规范,欧洲区块链服务网络 (ESBI) 1.0 版中的节点必须至少拥有三台计算机主机,一台用于核心服务比特币312事件,一台用于 BESU 和 Hyperledger。 Fabric 区块链的两个协议主机。

一些欧盟国家的加密货币政策

·瑞士

瑞士楚格州将开始允许公民使用比特币和以太坊纳税。 该州是一些对冲基金、加密货币公司和交易商的所在地。 瑞士政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楚格州的公司和个人可以使用加密货币进行税收结算,最高金额为 100,000 瑞士法郎(约合 109,700 美元)。

·爱沙尼亚

爱沙尼亚正在将洗钱的重点从银行转移到加密货币公司。 爱沙尼亚是数字先驱,也是欧盟和欧元区的成员。 在卷入数十亿美元的洗钱丑闻后,该国一直在加大力度防止金融犯罪,其最新目标是交易和帮助客户持有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公司。

·德国

德国金融行为监管机构 BaFin 已要求该国最大的比特币 ATM 提供商之一 KKT UG 停止运营。 据 TrustNodes 报道,BaFin 解释说,比特币 ATM 提供商必须根据德国银行业法规获得专有交易许可证。

·法国

法国财政部正准备加强加密公司的 KYC 规则,还将规范所有点对点加密交易。 法国财政部发布了一项法令,将对所有加密交易(包括加密到加密交易)强制执行完整的 KYC。 这意味着所有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其他公司都必须验证其客户,无论交易规模如何。

此外,全面的 KYC 措施还将消除“随意”加密交易或价值 1,000 欧元或以下的一次性交易(没有 KYC 交易)的好处。

提议的另一个主要规则变更是加密货币交易所的强制注册。 在法国,目前的强制注册规则仅适用于加密货币法定交易所和加密货币托管公司。 消息人士称,法国提出更严格措施的主要原因是法国近期发生恐怖袭击事件。 在 9 月袭击事件发生前两周,法国警方逮捕了 29 名涉嫌使用加密货币资助叙利亚极端分子的人。

俄罗斯

俄罗斯财政部对该国即将出台的加密资产法提出了新的修正案,该法可能会降低对加密货币纳税人的要求。 根据法案草案,如果年交易额超过 60 万俄罗斯卢布(约合 7800 美元),个人必须申报其持有的资产。 在之前的提议中,财政部要求在一年内交易超过 100,000 卢布(约合 1,300 美元)时进行披露。 该法律定于明年 1 月通过,财政部希望不迟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下一个纳税年度的资产。加密货币的报告价值将由国家税务机构根据价格计算交易时间,账单上说。

从明年开始,俄罗斯公职人员将不得不报告他们持有的加密货币。 今年7月底,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了数字金融资产法案,对数字资产和加密货币进行监管。 虽然加密货币被赋予了资产的法律地位,数字资产交易将合法化,但加密货币在国内的使用将被禁止。 作为支付手段。 据报道,尽管该法案出于税收目的将加密货币定义为财产,但它们不能用于俄罗斯的商品支付等服务。 该法案还包括澄清俄罗斯公司可以通过区块链发行数字证券,但须经俄罗斯中央银行批准。 该法律将于 2021 年 1 月生效。

9 月,俄罗斯财政部在即将出台的立法修正案中提高了加密货币的报告标准,以打击逃税和其他金融不当行为。 该部提议提高俄罗斯数字资产法的报告标准,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 (Vladimir Putin) 于 7 月签署了该法,并将于 2021 年 1 月生效,以试图减少加密货币在洗钱、逃税和非法活动中的作用。 在影响中。 此外,该提案规定,如果钱包累积超过 100,000 俄罗斯卢布(约合 1,300 美元),加密用户将需要报告交易历史、数字钱包地址和余额。 一年内处理超过 100 万卢布(约合 13,000 美元)的未报告钱包可能面临更正和最高三年的监禁。

俄罗斯财政部起草了一项新的法案草案,如果获得通过,将对该国的加密货币矿工产生重大影响。 草案指出,允许第三方使用数字货币,创建发行数字货币的软件和硬件,并进行交易,但接受数字资产作为对此类工作的支付是非法的。 该草案可能会将接受数字资产作为支付方式进行挖矿等活动定为违法行为,一些接受数字资产作为支付方式的矿工和矿场也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伊朗

伊朗正在成为一个在国家层面使用加密货币进行价值交换的国家。

伊朗内阁修改了立法,将加密货币重新纳入伊朗中央银行(CBI)的进口融资机制。 央行和能源部表示:“矿工应在CBI引入渠道授权范围内直接提供原生加密货币。” 每个矿工的加密货币数量的法定限额将根据能源部发布的用于采矿的补贴能源水平和指令来确定。 具体而言,能源部和伊朗中央银行(CBI)发布法令,要求在该国合法注册的加密货币矿工将开采的代币出售给伊朗中央银行(CBI),这是政府层面首次使用加密世界。 货币交换价值的国家。 在美国的制裁下,无法使用美元进行国际贸易的伊朗在两年内损失了超过 33% 的外汇储备。

日本

日本的加密资产行业受日本金融厅监管。 相关法律包括《支付服务法》和《金融工具和交易法》。 相关修正案于2020年5月1日生效。日本加密货币交易所需要持有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牌照,才能为日本客户和投资者提供加密资产相关服务。

今年生效的法例修订主要有以下亮点:

- 使用“crypto-asset”作为数字资产的专有名词;

- 加密资产服务商必须将平台现金流和客户资产隔离存储,需要通过第三方运营商管理客户资产;

- 即使加密资产托管人不提供交易服务,他们也必须向金融服务机构注册公司信息;

- 散布有关加密货币的虚假谣言可能构成犯罪并受到处罚。

日本金融厅上述新规明显加强了对加密资产行业的监管,旨在加强对日本投资者的保护。

韩国

在过去三年中,韩国一直处于加密货币政策的前沿。

韩国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通过《所得税法》、《个人消费税法》等税法修正案,将虚拟货币的征税起始日期从2021年10月推迟至2022年1月。此外,虚拟货币相关税法的具体内容与此前的草案一致,即对每年250万韩元以上的加密货币投资收益征收20%的税。 链闻此前报道,今年7月,韩国公布了拟议的2020年税法修正案草案,称韩国政府将从2021年10月起,将通过虚拟货币等虚拟资产获得的收入计入其他收入。每年超过250万元的韩元数字货币收入征收20%的资本利得税,需要缴纳虚拟资产资本利得税的,需要在每年5月份进行申报。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金融情报分析院(FIU)将就明年3月实施的《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申报及利用法(特别金融法)》实施细则进行立法公告. 从11月3日到12月14日,为期40天。 据称,该修正案将使虚拟货币运营商无法处理匿名币(Dark Coin)等具有洗钱风险的虚拟资产,以及与预付卡、移动礼券和电子债券相关的交易。 修订后的法律将于明年 3 月 25 日生效。 此外,今年3月,韩国国会全体会议通过了《特定金融交易信息申报及利用法(特别金融法)》修正案,将于2021年3月25日正式施行修正案将韩国国内的加密货币交易所视为“金融公司”,包括反洗钱和加密货币融资等方面的规定。 要求相关企业自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截至2021年9月25日)向金融部门报告。

中国

·大陆

中国大陆更专注于区块链。

国家区块链漏洞库与行业安全企业联合发布《区块链漏洞分级规则》。 《细则》分为《公链系统漏洞分级细则》、《联盟链系统漏洞分级细则》、《智能合约漏洞分级细则》、《细则》对于外围系统漏洞分级,主要根据“危害程度”、“利用难度”等方面的分析,将漏洞分为高、中、低三个威胁等级,并说明每个危险和难点都列出了非常详细的参考项,基本涵盖了区块链领域可能遇到的问题。 大多数检测到的漏洞都可以帮助用户快速定位和分析漏洞。 同时,依托CVSS2.0,力求实现与传统基础领域漏洞规则的互通,从网络安全的角度打通区块链新兴领域和传统领域对漏洞的认知和定义。

2020年6月22日至7月3日,国际电信联盟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第16研究组(SG16)全体会议在线召开。 会上,国际标准《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应用指南》由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以下简称“数字研究所”)提出,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主办研究院、华为等单位。 《(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应用指南)》在ITU-T SG16成功建立,该标准是一个框架标准,我国可据此进行金融区块链国际标准体系的规划布局,增加子- 各领域参考架构、风控、安全隐私保护、金融区块链业务规范等标准。以“一带一路”的方式推进金融区块链各重要环节在ITU-T的标准化,促进健康发展促进金融区块链技术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国际规则的制定做出更多贡献。

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 报告以“全球金融科技发展与监管进展”为题解读央行数字货币、私营部门稳定币等金融科技。 报告还称,金融管理部门将做好统筹协调,加强监管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加快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 . 一是创新监管工具,在总结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风险监测体系,及时发布白皮书,推出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我国实际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尽快与国际接轨。 二是以监管规则为核心,适时出台有针对性的监管规则,确保金融科技业务在业务合规、技术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有章可循,解决监管空白和监管问题规则滞后引起的套利等问题。 三是以数字化为手段,建设数字化监管报告平台,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监管规则形式化、数字化、程序化,加快数字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渗透率和专业化水平。

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办法》指出,互联网保险不仅是一种销售渠道,更是一种经营模式和服务形式,鼓励保险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融合,支持互联网保险在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

·中国香港

香港特区政府计划建立稳健的监管架构,通过监管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让优质的虚拟资产交易商落户香港。

11月3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Financial Services and Treasury Bureau)就修订法例第615章《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发表谘询文件香港。 舆论。 建议设立虚拟资产服务商发牌制度,规定任何人士如欲在香港从事受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业务,必须向证监会申请牌照,并符合资格及适当的准则,持牌人必须遵守《打击洗钱条例》附表 2 所载的《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及其他旨在保障投资者的监管规定。

印度

3月,印度最高法院撤销了中央银行印度储备银行(RBI)禁止金融机构向虚拟货币公司提供银行服务的命令,从而使印度加密货币公司合法化。 此举推动了该交易所在印度的发展。 然而,随着印度加密货币禁令被法院废除比特币312事件,多家加密货币交易所相继上线。

不过,有消息称印度可能出台法律禁止加密货币交易。 据知情人士透露,内阁将讨论一项禁止加密货币交易的法案。 两位知情人士表示,印度政府鼓励区块链技术,但并不热衷于市场交易。

东南亚

·泰国

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修订了净资本规则,以加强对证券公司和衍生品经纪商的流动性管理,支持泰国证券交易所交易量的激增,并适应数字资产交易。 修订后的 NC 规则有望帮助计划进入加密货币交易等新业务的证券公司释放流动性。 一些证券公司已与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协商推出加密货币交易所。 此外,泰国SEC将允许经营数字业务的证券公司持有各种形式的数字资产,如加密货币等数字资产,并根据这些数字资产的价值计算NC资金。 但需要根据资产质量增减。 消息人士称,数字资产可计算的最高金额为资产价值的50%。 对于经营数字资产业务并为客户存储数字资产的证券公司,NC规则要求公司将1%以上的资金存放在冷钱包(线下系统),5%以上的客户资产存放在热钱包或线上系统。 如果证券公司也经营数字资产业务,但不负责留存客户的数字资产,股东权益需超过50万泰铢。

·马来西亚

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发布的运营各种数字货币平台的监管指南于 10 月 28 日生效。马来西亚监管机构于 1 月首次发布该指南,为 IEO 和数字资产托管人(DAC)提出了多项规则。 它要求只能通过 IEO 在该国提供数字代币。 IEO 平台运营商将被要求对发行人进行评估和必要的尽职调查,审查发行人的提案和白皮书中的披露,并评估发行人是否符合《指南》和《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能力指南》的要求。 该指南还对首次代币发行 (ICO) 施加了许多其他限制。 ICO 的最高限额为 1 亿令吉(约合 2450 万美元)。 此外,所有在马来西亚运营的 IEO 平台都必须向监管机构注册。 Any person who operates a digital exchange or offers or distributes any digital assets without the authorization of the SC commits an offense and is liable on conviction to a fine not exceeding ten million ringgit or to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not exceeding ten years or two years. 两个都。